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
2、地方考办审查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性。
3、地方考办审核免试申请人的免试科目。
4、地方考办应当在对免试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 制作上报文件。上报文件包括:
①地方考办关于免试申请人申请免试的请示;
②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 试申请汇总表;
③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 试申请表(含近期标准证件照片);
④免试申请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高级技术职称批准 文件的复印件;
⑤免试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在《20XX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 申请表》中“地方考办意见”栏内,地方考办应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资料中应当注明“原件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地方考办公章。
注:地方考办在上报文件的同时,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免试管理模块上报电子数据。免试申请人员报送的相关材料的档案管理,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5、财政部考办对地方考办上报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并在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免试生效年度为免试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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