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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研究生招生】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专业招生计划(更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总计划

已录推免数

统招普通计划

备注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38

1

37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41

0

40

另士兵专项计划1人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19

0

19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57

1

56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20

0

19

另士兵专项计划1人

120400

公共管理学

全日制

14

2

11

另士兵专项计划1人

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184

0

183

另士兵专项计划1人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4.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将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承诺。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一志愿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1.一般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第一志愿复试差额一般不低于120%,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1)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0%,复试比例按1:1.3计算;

(2)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执行相同复试分数线,上国家线考生即可参加复试。

(3)125200公共管理(MPA)上线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0%至150%,根据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并按招生计划数1:1.2比例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交或寄往学院。寄送地址:

(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7办公室。(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及非全日考生);电话:0574-87600912;快递公司:EMS或顺丰。

(2)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9办公室。(125200公共管理(MPA)考生);电话:0574-87609243;快递公司:EMS或顺丰。

(五)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不含0351法律、0502外国语言文学、0551翻译、有临床技能操作的专业)=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复试成绩(0351法律)=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综合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初试成绩/3)×0.6 + 复试成绩×0.4

3.所有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均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三、录取办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应分开排序。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125200公共管理(MPA)按照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则按初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以上均相同,则按初试外国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fxy.nbu.edu.cn/index.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912于老师;0574-87609243范老师(MPA)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9246吴老师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六、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具体安排报到后现场领取,根据随机分组确定组数及每组地点)

日期

时间

复试专业

复试内容

3月29日(周五)

14:30开始

125200公共管理(MPA)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3月30日(周六)、3月31日(周日)

8:30开始

125200公共管理(MPA)

思想政治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面试、专业课面试

3月31日(周日)

13:30开始

125200公共管理(MPA)

政治理论笔试

3月31日(周日)

12:00开始

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3月31日(周日)

13:30开始

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思想政治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面试

4月1日(周一)

8:30开始

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专业课面试

4月2日(周二)

8:30开始

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专业课面试

4月2日(周二)

9:00开始

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

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4月2日(周二)

13:00开始

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

专业课笔试

4月3日(周三)

8:15开始

030100法学、120400公共管理学

思想政治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面试、专业课面试

七、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见附件

法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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