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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或证明信。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以及初试复试参考书目等相关内容,请查询《山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各类专项计划、推免生计划,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分专业(研究生方向)招生计划将根据正式计划下达情况、推免生实际接收情况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所有学历均须从学信网可查或者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报考特殊专业或类型需满足的其他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报考要求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报考要求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基本报考要求的前三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为定向就业人员。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限(全日制)体育硕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会计硕士、(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全日制)戏剧与影视硕士、(全日制)美术与书法硕士、(全日制)设计硕士、(全日制)音乐硕士、(全日制)舞蹈硕士、(全日制)图书情报硕士等11个专业学位领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点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的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山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为3769)仅接受报考山东师范大学且驻地在济南市的所有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学点所在地在济南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籍在济南市的报考山东师范大学的其他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山东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7)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对应报考点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具体日程安排、流程、需提交材料等内容请及时关注《2025年山东师范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我校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我校自命题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初试时要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内粘贴条形码、完整填写考试信息,按题号顺序认真书写,规范答题。

4.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5.初试成绩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在中国研招网和我校招生官网公布。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程序、方式等内容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4.我校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审核公示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享受对应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6.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剩余计划情况,我校部分专业需要进行调剂。具体调剂要求、调剂程序、调剂人数、调剂时间等内容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7.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二)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全日制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医院统一体检;非全日制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两周内,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三)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八、学制

    (一)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二)“农村硕师”专项硕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三)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全部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全日制会计硕士20000元/年;“农村硕师”专项硕士入学报到及最后一年脱产学习分别缴纳学费10000元。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2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20000元/学年。

(三)赫尔岑国际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60000元/学年。

(四)肯塔基大学合作项目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45000元/学年。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以上标准依据我省《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制定,如有调整,我校学费标准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最新文件执行。

(五)学校建立了包含助学金、奖学金、“三助一辅”在内的完备奖助体系,具体类别、评选办法和金额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除教育学部、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山东省齐鲁文化研究院、赫尔岑国际艺术学院在千佛山校区外,其他招生学院(部)均在长清湖校区。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一)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二)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45  

地址:千佛山校区  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长清湖校区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电子邮箱:yzb@sdnu.edu.cn  

联系部门: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19,电话0531—86180804

千佛山校区办公楼三层西0304,电话:0531—8618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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