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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财政局网站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4〕4号)、《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会〔2023〕8号),为做好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方式和时间

广州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考后资格复核方式。报名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报名时间为6月12日至7月2日。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各报考人员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考网站相关公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否则无法参加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

二、关于会计信息采集和更新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将调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校验,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更新将影响正常报名。

(一)广州市报考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或在“广东财政”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栏目点击“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更新。

(二)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登录相关平台填报或更新相关信息。

(三)已在省外或广东深圳市完成信息采集将在广州市报考的人员,为避免影响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请尽快将会计人员信息调转至广州市(行政区划需选择到区)。

信息采集注册、变更、跨省调转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三、关于外籍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规定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1号)规定,向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的考试制度。

(一)报名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广州市工作的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区报名点;广州市在校学生选择学籍所在区报名点;在广州市内居住的其他人员选择居住地所在区报名点。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广州市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审核。广州市会计中级资格报考实行报名阶段个人初审和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考后资格复核。外籍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时使用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等。报名条件中有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规定的,考后资格复核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四、关于《财务管理》科目免试申请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规定,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一)申请时间和方式。申请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00至7月1日12:00。符合上述规定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下称服务平台),在“业务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务管理》免试申请”栏目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免试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免试科目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员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报考地市为“广州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1.身份证正反面;

2.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

3.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服务平台生成,申请人本人签名,附件3);

4.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申请人员无法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申请时请选择学位线下验证方式,并于2024年7月1日17: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至广州市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下称广州会计考办)进行现场核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5楼;审核时间:工作日14:30-17:00;咨询电话:020-12345。

(三)免试审核。免试申请由广州会计考办审核,不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广州会计考办将通过服务平台告知申请人员审核不通过或退回原因,请申请人员及时留意服务平台申请审核情况。

五、工作要求

各区财政局应加强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政策宣传,严格按规定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实施工作,提升考试服务水平,确保我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序开展。

关于其他报考要求,请各报考人员查阅《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会〔2023〕8号,https://czj.gz.gov.cn/hjfw/tzgg/content/post_9424536.html)。

附件:

1.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注册、变更、跨省调转操作指引.pdf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doc

3.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docx

4.广州市2024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点联系表.xls

广州市财政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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