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
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录取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高字〔2023〕48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4〕1号)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负责研究、制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纪委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带队的招生录取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门
专业类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备注
1
医学
中医学类
针灸推拿学
3年
18
与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培养
2
医学
中医学类
中医骨伤科学
3年
8
3
医学
医学技术类
康复治疗学
2年
7
4
工学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年
5
与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联合培养
总计
38
三、招生对象
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4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二)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四、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 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已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江西省2024年专升本报名,并已获“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五、考查录取
所有考生必须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考查。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查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本办法公布之日至2024年2月22日。
2.报名材料及要求:
(1)考生须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形成电子稿和纸质打印件。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zsxxw.jxutcm.edu.cn/sy.htm。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扫描件;
(3)已取得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学生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与扫描件(PDF格式),尚未发放者须提供高职(专科)学校相关部门的学历或学籍证明原件;
(4)高职(专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扫描件(PDF格式),复印件须盖高职(专科)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5)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名系统”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报名基本信息与资格审核通过截图电子稿及打印稿;
(6)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奖惩佐证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PDF格式)。
3.考生应于2月22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打包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的方式发送至jxzyyzs@163.com。(报名资格审核以学校实际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材料务必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4.考生应于3月1日考试当天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考场工作人员现场复核,凡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5.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必须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于2024年2月23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于2024年2月26日12:00前在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审核结果,请考生们及时查阅。
(三)校内综合考查项目、内容、方式与分值
考查项目
考查内容
考查方式
分值
综合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爱好特长等。
自我展示
(PPT介绍)
评委提问
40分
专业素质
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在校学习成绩等
评委提问
审阅成绩单等
60分
总分
100分
(四)校内综合考查安排
1.考查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应于8:45前进入候考场立德楼1407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报到、候考。迟到者,一律取消考查资格。
2.考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江西中医药大学(南区)立德楼1406教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考查时限:综合素质考查(10分钟以内,PPT自我介绍不超过5分钟),专业素质考查(15分钟以内)。
4.其它要求:学校只提供电脑和投影仪。如需其它条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五)录取办法
1.学校于2024年3月4日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校内综合考查成绩,3月6日前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学校公布的校内综合考查合格名单和考查成绩填报我校。
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学校综合考查成绩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2个梯度志愿顺序投档。
4.考查成绩≥60分者为合格。
5.存在缺额计划时,学校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对参加征集志愿报名但前期未参加校内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本简章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校内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合格名单。
6.学校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名单择优录取。
六、招生咨询、信息发布及监督
(一)在2024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印制报考指南、江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政编码:330004
学校网址:https://www.jxutcm.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jxutcm.edu.cn/sy.htm
工作电子邮箱:jxzyy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 0791-87118988,李老师18170409660
(二)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791-87118799
电子邮箱:jxtcmijw@sohu.com
七、注意事项
(一)有的专业被录取的考生毕业后可能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或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而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等。填报志愿时考生请自行了解知悉,谨慎报考。
(二)被学校录取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学籍转入学校,与联合培养学校共同培养(具体见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就读地点设在联合培养学校。
(三)专升本考生毕业时,在学校规定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或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学业成绩合格,经过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颁发江西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四)学校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均为522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联合培养学校标准缴费。
(五)资格审核将贯穿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六)3月1日上午7:00至8:50,学校在正大门口(1号门)设有考生接待点。
(七)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4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校内考查报名申请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
江西中医药大学
2024年2月2日
附件1
江西中医药大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校内考查报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照
片
籍贯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号码
专科就读学校
专科学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役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毕业证编号
退伍证编号
专科专业
名称
报考本科
专业
名称
代码
代码
大学期间获奖情况
入伍期间获奖情况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均属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请如实填写,诚信报考。
备注:2.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不用填写毕业证编号
备注:3.每人对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只能选报一个对应本科专业。
附件2
江西中医药大学
关于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
为完善江西省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大学”的殷切期盼,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康复治疗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专升本)学生联合培养,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培养院校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联合培养学校
1
针灸推拿学
3年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
中医骨伤科学
3年
3
康复治疗学
2年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年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培养方式
我校和培养学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完成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康复治疗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地点在培养学校。培养学校在我校的指导下,承担人才培养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三、教育教学
1.我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参照专业质量标准,会同培养学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对培养学校的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与质量进行指导和督查。
2.培养学校根据双方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选聘优秀教师落实教学任务,编制学期进程表、教师安排、课程表,负责学生毕业实习安排及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
3.培养学校根据我校的学业评定标准,负责课程的考试、考核、成绩评定和报送工作。
四、学生管理
1.我校负责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籍管理,指导培养学校做好学生就读期间学籍管理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培养学校负责学生入学、注册、学习、生活和后勤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培养学校在我校指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入学资格复查、档案管理、毕业生就业派遣等工作。
3.培养学校负责联合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员发展、就业创业帮扶指导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4.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有关规定,我校按招生学生人数比例划拨给联合培养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一定申报名额,培养学校做好国家级学生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我校负责“国家三金”校级评审工作及国家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和资助数据报送工作,指导培养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贷款办理、“国家三金”评议推荐、征兵入伍学费补偿、基层就业学费代偿、资助档案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5.联合培养学生在培养学校就读期间同等享受培养学校层面的各项资助政策和待遇。
五、学籍学历管理
1.联合培养学生录取后,学籍转入我校,单独编班。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联合培养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的,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六、经费管理
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我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按培养学校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