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喀什地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下半年喀什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普通话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8月14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4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8月14日(含)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1.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