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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01人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一级学科)。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考生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一级学科专业名称相同的视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复审时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2)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本县(市、区)服务的在乡村振兴中表现优秀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本县(市、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服务满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已退出现役,其余三类人员须服务满2年(含正在指定地点服务和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2月28日。

(3)定向村干部岗位,限本县(市、区)任职年限满3年及以上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县级以上选派的驻村干部(由省、市、县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报考,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2月28日。

定向村务员岗位,限由本县(市、区)统一招考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村务员报考。

(4)定向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岗位,限2024年2月28日及以前取得本县(市、区)户籍或原为本县(市、区)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的大中专院校等高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

(5)定向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岗位,限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报考。

(6)定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限2024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3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2022年和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过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转发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80号)等文件相关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即使是当年毕业的,也不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

(7)定向历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定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符合我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招聘的相关政策。

(8)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2月28日。

(9)对上述放宽条件招聘、定向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10)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岗位表》中明确放宽时间提供证书原件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截至2024年2月2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截至2024年2月28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4.截至2024年2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

(二)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9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7:00。

(五)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若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五、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及问题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在2024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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