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发布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89年,直属于省卫生健康委,是一所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是国家卫健委确定的首批“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基地”,同时也是“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首批省级基地和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是我省唯一出生窒息复苏国家级师资单位、国家第三批妇产科/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连续两年在全国三级妇幼保健院绩效考核中位列A+等级。获评首批国家妇幼健康文化特色单位、首批省级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山东省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医院年门诊量85万人次、年分娩量近万人。
一、招收对象
(一)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优先考虑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
(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需接受培训且取得现单位同意的人员。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心健康,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学习及工作任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
1.已取得有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2.被培训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或因严重违纪、违规被强制退培不满三年的人员;
3.处于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
4.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除外);
5.高校统招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6.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收专业及计划
2024年计划招收专业为儿科专业、妇产科专业。计划招收人数以省卫生健康委通知为准。
三、培训年限与形式
本科毕业生、学术型研究生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培训年限为3年,具体按国家及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相应专业培训内容及细则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方式,对培训对象进行规范化培训。
四、培训保障及待遇
(一)培训补助
培训基地根据培训对象学历层次、考核及考勤情况,分层次发放培训补助。其中包含国家级、省级、院级补助, :学历补助+科室绩效补助+执业医师补助+餐补等。税前补助总体水平:10000元-13000元/月,另有生活补助800元/月。
(二)为扶持紧缺临床医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儿科专业培训的学员倾斜性补助500元/月。
(三)培训期间单位委培学员的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工资、社会保险由委派单位发放或缴纳。社会化培训学员参照医院职工缴存比例为其缴纳社保并签订合同,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四)医院图书馆、临床能力训练中心免费开放;为住院医师开通中外文文献数据库和学习系统使用权限。
(五)各临床科室均设有示教室、值班室、更衣室和卫浴室等,职工自助餐厅全面开放,医院定期组织运动会等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
(六)每年度开展住院医师评优树先工作,为优秀住院医师发放荣誉证书及现金奖励。
(七)医院提供免费住宿。
五、报名流程
(一)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15开始,请关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号,获取预报名二维码。
(二)正式报名
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通知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核须准备材料:
1. 报名材料: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为本科学员仅需提供本科相关证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准予毕业证明。
3.以单位委培身份报考者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报考的培训专业应与从事临床岗位一致。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收程序
资格审核结束后,按照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招收,具体安排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报考的人员,培训专业应与从事的临床专业一致。
2.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医师执业资格证,报名专业需与注册执业范围一致。
3.收到录取结果通知的学员应在基地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逾期1周不报到者,视为恶意退培,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31-68795986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956号,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办公楼五楼513室。请关注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众号或加入QQ交流群(QQ群号:53458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