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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保送资格条件:

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执行。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经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面试通过后可免笔试入学(免笔试录取数不超过计划的50%):

1.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市五四青年奖章。

2.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技能大赛获奖者、上海市教委组织的上海市职业技能(高职组)获奖者。

3.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以上称号获得者。

4.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市级、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学金的考生。

5.在校期间获得各类竞赛项目国家、市级、区及行业类奖项的考生。

6.在校期间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以教务处出具成绩单为准,盖章有效)。

7.CET-6合格(425分及以上)

8.报考艺术类专业且CET-4合格(425分及以上)。

9.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获得者。

凡报考我校并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登录学校网站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提交时间:3月12-14日,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处理。获得保送及面试资格的名单会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三、经面试录取的考生,可免笔试入学,如经过面试未取得免笔试资格,考生须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各专业基础科目笔试。

四、退役士兵考生录取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其余计划录取以专业基础科目考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时,录取英语四级成绩高者。学校有权在录取中视具体情况对招生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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