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教育工作的通知
吉教学〔2019〕1号
有关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好省政府提出的加快特色高水平大学、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工作部署,着力培养服务吉林振兴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经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比例、方式
选拔对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选拔比例:省内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
选拔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二、学制模式
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3.2”模式针对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学校学习2年;“2.3”模式针对二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学校学习3年。
三、“专升本”教育培养的学校、开设专业
学校(15所):北华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化工学院,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警察学院,吉林医药学院,白城师范学院。
专业(28个): “3.2”学制模式专业。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法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护理学、环境设计、会计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康复治疗学、能源与动力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市场营销、土木工程、物流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医学检验技术、英语、药事管理、中药学,临床医学(本科学制3年)、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制3年)。
“2.3”学制模式专业。学前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25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jilinjobs.cn:9000)报名,并直接填报志愿,所报专业有两个以上学校开设的,可以填报多个学校志愿,并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3.报名费:按照《关于确定2001年“专升本”教育试点学费标准的通知》(吉教学〔2001〕3号)规定,每人收取150元报名费。
4.医类专业不允许其他类别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报考不做要求。
5.免试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19年1月7日至1月25日。审核方式为由学生向所就读学校学籍部门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三等功证明(优秀士兵证明)、喜报(进藏兵不用提交)等材料,学校学籍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最终审核确认。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见附表二):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
外语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高专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大纲为基础。专业综合为二门专业主干课,考试试题内容以对应普通高职高专二门专业主干课教学大纲为基础,同时可参考《201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课程大纲(试行)》(登录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jilinjobs.cn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外语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试卷满分为200分(二门专业课各占100分)。
2.考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
外 语:上午 9:00—10:30;
专业综合:下午14:00—16:00。
六、阅卷与学籍变更
阅卷和学籍变更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统一组织。试卷分数在吉林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外语成绩和专业综合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学生,根据各学校学籍变更计划数、学生所填报志愿,按照外语成绩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加所得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学籍变更学生。
符合免试要求的学生学籍变更。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征兵工作的通知》(吉教学字〔2013〕4号)中有关退役高职高专学生免试升入普通本科学习的要求,结合当年普通高校开设的“专升本”专业和学籍变更计划,为申请免试“专升本”的高职高专学生办理学籍变更。符合免试要求的高职高专学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申报专业要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如无相同或相近专业,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选取。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籍变更计划数及本人所报志愿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指定到本科院校和专业学习。
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学籍变更工作。在本科院校新生入学报到时间节点前,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其学籍纳入本科高校统一管理。
七、教学工作
各高校要加强“专升本”教学工作,按照本科专业教学培养目标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并按培养方案认真开展教学工作。培养方案须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
八、学费
学费按学校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确定)收取。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同等待遇。
九、证书管理
2019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9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要求,毕业证书上注明在本科学习的起止时间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附表:
1.201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学校、专业、本科阶段学制表
2.201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科目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