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
关于2024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人社发〔2022〕4号)等规定,结合学校需求,我校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方式面向全国招聘教师39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报名时南充市直属教体系统单位(学校)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其它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