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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组织部、西藏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计划共计300个,其中: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25个,各省市275个(详见附件)。

二、招录对象

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

7.自愿长期到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和相关省市工作;

8.符合中央及有关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职人员;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报考时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避免在报名截止前扎堆报考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无法改报等现象发生。

(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录职位。

(三)各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12日9:30—8月16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 //hrss.xizang.gov.cn)。考生通过首页“2024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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