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规定和要求,经学校对调剂考生线下复试审核,拟录取 雷芳 等180人为我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最终录取结果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检审核通过后上报教育部审批结果为准。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凡对拟录取考生有异议者,请在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研究生部。
拟录取考生在接受拟录取通知的两周内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考生应向所在拟录取学院提交《拟录取考生延期提交体检报告和审核材料申请表》(附件1);如部分考生按照《2023年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材料提交单》还有未完成提交的审核材料,也须填写附件1。
如无以上情况的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体检报告请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体检表》(附件2),将体检结果按要求发送拟录取学院指定邮箱,若体检医院选用医院自己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必须涵盖此份体检表的所有项目。
凡无法提供或不符合条件者,学校有权利取消拟录取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研究生部电话:0871-65098140,监督电话:0871-65098142。
昆明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