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严格落实学位论文全流程管理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安排
学位论文开题到申请答辩的时间,原则上博士学位申请者不得少于1.5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者(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少于9个月,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不得少于6个月。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中期考核通过后举行。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导师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无法按期参加的研究生须向培养单位提交推迟开题的申请,经导师、导师组组长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案。
二、开题工作要求
(一)开题报告指导小组成员要求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在培养单位公开进行,召集3-5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开题报告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设组长1名(导师不得担任)。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召开之前,至少提前两周将开题报告书(附件2-7)送交指导小组专家。
(二)开题报告考核要求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鼓励将论文选题与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论文开题报告会先由研究生就论文选题背景与拟开展研究情况介绍至少15分钟,再由指导小组及参会师生针对陈述内容及其他相关问题提问至少20分钟。
(三)开题报告审核要求
在研究生陈述和回答的基础上,指导小组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争议较大的选题,可采取表决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原则上,各专业首次学位论文开题应有一定的不通过比例。不通过者须按照开题报告指导小组给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学位论文开题。
(四)落实开题后修改质量控制环节
开题答辩后,学位申请者需根据指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质量控制表(开题后修改)》(附件8),此表将作为学位申请档案材料之一。
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改学位论文题目。如需改题者,须经指导教师、导师组签署意见。如有必要,导师组可报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认是否需要重新组织开题。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及培养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开题报告材料归档
开题报告书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必备材料。导师组应指定专人对开题报告会作记录。指导小组成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可使用电子签名)。开题报告结束后,由秘书(记录人)将开题报告书提交至培养单位存档。
三、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7月10日前报送《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纸质版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106,电子版通过OA办公邮件发送给研究生院吕威。
附件.zip
附件:
1.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
2-7.博士(含留学生)、学硕(含留学生)和专硕(含留学生)开题报告书模板
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质量控制表(开题后修改)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