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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4年中招考试6月25日至27日进行 相关细则出炉

南海网记者 黄婷 实习生 冯兰茜

5月20日,海南省考试局印发《2024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今年中考填报志愿继续实行考后知分、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三次进行。其中,第一次在7月6日-18日中午12:00填报。在此期间,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其中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中招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阶段,第一批次学校(包括“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公费生计划)统招生不再分为AB两段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第一批次学校所有统招生计划将一次性录取完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修改本批次指标到校志愿和后续批次志愿。与此同时,第一批次学校指标到校计划由去年只设1个志愿调整为设置2个平行志愿,将增加考生的志愿选择,以及被“省一级学校”录取的机会,有效降低考生掉档的风险。

关键词:考试

考试时间:6月25日—27日

根据《细则》,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共10科。除体育与健康外,各考试科目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按《2024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实施办法》实行。

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具体按《2024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要求,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6月25日—27日。

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为合场分卷考试,中间间隔时间考生不离场,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为开卷考试。

关键词:成绩呈现

10个科目满分920分 体育提高至60分

《细则》指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9个笔试科目采取实分制评卷。体育与健康采取实分制换算。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采用等级评价。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每科卷面满分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全部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8个考试科目原始分与生物、地理2个考试科目原始分的50%相加而成,满分920分。其中,体育考试由去年的50分提高至今年的60分。

学生参加中招录取的投档总分为各考试科目原始分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数的总和(以下简称“投档总分”)。

参加2024年生物、地理补考的考生成绩按其2024年成绩对应的百分位与上年度同科目成绩相同百分位所对应的成绩进行认定,认定后的成绩按50%计入2024年的中考原始分总分。

关键词:填报志愿

考后知分 网上分三次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7月6日-18日中午12:00填报。在此期间,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其中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7月27日-28日中午12:00。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填报时间为8月6日-7日中午12:00。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 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

关键词:录取

分四个批次录取

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1.提前批: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生班,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其他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的公办高中学校实验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但在填报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 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其中,省一级学校共41所,包括: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海南华侨中学、海口市第一中学、海口市琼山中学、海口实验中学、海口市第四中学、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中学、海口中学、海口市第二中学、三亚市第一中学、海南中学三亚学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儋州市第一中学、洋浦中学、儋州市八一中学、儋州市两院中学、儋州市第二中学、文昌中学、文昌市华侨中学、琼海嘉积中学、万宁中学、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东方市东方中学、定安中学、屯昌县屯昌中学、澄迈中学、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临高中学、昌江黎族自治县昌江中学、乐东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海南中学白沙学校、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2个指标到校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3.第二批: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4.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第二批次未录取完的剩余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统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统招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中统招生、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填报6个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

关键词:招生范围

严格限制跨市县招生

《细则》指出,严格限制跨市县招生。

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有关省直高校附属中学(以下简称省属中学)、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以下简称“国际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试点项目、中高职“3+2”连读和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可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在属地范围内招生。

除公费生计划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其他计划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未录满),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可由省中招办在补录阶段跨市县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并严格限制跨市县招生比例。

严格区分考生学籍和就读年限条件。

根据《细则》,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以及省属中学面向全省招生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均为在我省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一年的考生。各市县所属省一级学校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学校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均为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一年的考生。

省属中学分配到市县的统招计划,招收对象为具有该市县户籍并在该市县初中学校九年级有学籍且在九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生,或非该市县户籍但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生。

学籍和就读年限不符合上述第1、2条招收对象规定条件的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录取。各市县所属普通高中的单列计划是否增加户籍条件限制,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县招生工作方案中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招录办法

指标到校录取在统招生计划录取完成后进行

根据《细则》,招生录取工作依托中招管理系统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

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单列计划”“少数民族特招班”等计划的录取。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县所属“省一级学校”及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招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标分配范围为各市县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初中学校、省属中学的初中部),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并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同时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合法权益。

省属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市县的招生计划,其用于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该指标到校计划由学校所在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该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中合理分配,分配方案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实施。

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计划录取完成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剩余的指标将予以收回,用于按普通高中招录原则,统一招录本市县区域内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上线考生,录满为止。

《细则》指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指标分配具体方案,于6月15日前报省中招办备案并主动公开。省中招办将监督各市县制定的分配方案执行情况,并将其执行结果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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