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茂名市中考考试科目总分计算:茂名市高中招生规则。茂名市中考文化科考试时间、考试时长见《关于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教考函〔2024〕3号),录取计分科目等见《关于印发的通知》(茂教规〔2021〕1号),其他相关考试安排如下。
(一)2024年茂名市中考计入中考总分科目1.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2024年4-5月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监督。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茂教字〔2022〕117号)文件执行。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考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后,上传至“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 。2.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2024年5月6-17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监督,具体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茂招办〔2024〕28号)文件执行。3.英语听说考试安排在2024年5月25-27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监督,具体实施办法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茂招办〔2024〕43号)文件执行。(二)2024年茂名市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1.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其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分数(10分)与笔试分数(90分)相加后作为本学科考试总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32.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依据,地理、生物学成绩等级均达到B级及其以上且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的成绩等级达到1C、2D级及其以上的考生,可报考茂名市第一中学、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高中部)、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电白区第一中学、信宜中学、广东高州中学、化州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第一批招生学校”);地理、生物学成绩等级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且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等级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的考生,可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3.地理、生物学两科依据考生的原始分成绩,在区、县级市范围内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划分。茂南区行政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含市属初中)统一划分等级,滨海新区、高新区在本区域内划分等级。4.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成绩,按A(100-86分)、B(85-71分)、C(70-60分)、D(59-10分)、E(9-0分)五个成绩划定等级。二、2024年茂名市中考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和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依据,“第一批招生学校”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须达到D级及其以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各初中学校评定,将评价结果上传至“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具体办法按《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执行。
2024年茂名市中考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共五个批次。提前批录取的学校为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第一批至第三批录取的学校为经批准列入该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第四批录取的学校为中职、技工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公布中考成绩后、第一批次录取前自主招生。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可设置本区域的招生志愿表,附详细的《填报志愿说明》和《报考指南》供学生参考。
2024年茂名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批次(一)提前批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二)第一批次第一批次招生学校为茂名市第一中学、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高中部)、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电白区第一中学、信宜中学、广东高州中学、化州市第一中学。(三)第二批次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和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批次。(四)第三批次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批次。各批次公办高中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1。(五)第四批次中职、技工学校。二、招生类别及招生范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类别设特长生、统招生、指标生三类。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类别设特长生、统招生两类。(一)特长生各地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面向学校所在区域初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将特长生招生办法报茂名市招生办备案。各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区域见附件1-2。 被提前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别招生的划线和录取。学校未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可纳入该校统招生的招生计划。(二)统招生茂名市第一中学的统招生主要面向市属初中学校和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的初中学校招生,将上述区域学校作为一个组合(即“市辖区组合”),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面向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初中学校少量招生,将它们作为一个组合(即“县域组合”),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高中部)、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实行统一招生政策,分别划定全市统一的录取分数线。茂名市第十六中学、茂名市田家炳中学、茂名市第四中学、茂名市第五中学、茂名市第十中学为第二批录取学校,面向茂南区行政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含市属初中)招生,实行统一招生政策。其中茂名市第十六中学、茂名市田家炳中学为一个均衡组志愿,茂名市第四中学、茂名市第五中学、茂名市第十中学均为独立志愿,这4个志愿由考生自行选择填报,分别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电白区第一中学、电白区第二中学、电白区第三中学的统招生面向电白区、滨海新区、高新区初中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电白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电白区初中学校招生。 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滨海新区、高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分别面向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招生。各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区域见附件1-2。(三)指标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指标生分配和招生。报考指标生的学生,必须是具有茂名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从茂名市外转学到我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茂名市第一中学、电白区第一中学、信宜中学、广东高州中学、化州市第一中学指标生分配区域见附件1-3。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负责把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组织招生。其他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方案由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制定。三、招生录取办法2024年中考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茂名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录取结果统一公布。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依分数、依志愿进行投档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生。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划定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凡是低于该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得出档本区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民办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公布中考成绩后、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前进行。参加民办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一)提前批录取办法根据省的文件精神,今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的录取实施办法具体如下。1.招生院校及计划数量招生院校为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人数为10人。2.报名条件(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专业,承诺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3)符合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4)高州市户籍,考生须在高州市报名参加中考。(5)应届初中毕业生。3.报名办法在填报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时在提前批填报相应志愿。 4.面试考生须参加市招生办与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共同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与全省统考要求相同。面试比例为1:3,公布中考成绩后,将已填报公费定向志愿、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在前30名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以免错过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5.录取办法(1)考生录取成绩必须超过茂名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2)录取时在填报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志愿并经院校面试合格的考生中,由市招生办按考生统招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1:1进行投档,由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录取。(3)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市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不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二)第一批次录取办法该批次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特长生录取特长生以中考成绩、术科成绩和考生志愿为依据,按照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办法进行录取。第二阶段:统招生及指标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依分数、依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先招统招生,再招指标生。 1.统招生茂名市招生部门根据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划定并公布第一批次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分数线,统筹协调第一批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茂名市第一中学、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高中部)、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由茂名市招生部门负责招生,电白区第一中学、信宜中学、广东高州中学、化州市第一中学由学校所在地招生部门负责招生并报茂名市招生办备案。2.指标生指标生录取由市、县两级招生部门根据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须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才具备指标生录取资格。茂名市第一中学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该校“市辖区组合”统招生分数线下降35分,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地招生部门划定并公布。指标生不含已被录取的统招生。各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由各级招生部门统筹补录。(1)茂名市第一中学指标生补录办法。如某初中学校指标生未达到茂名市第一中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不予录取。所空缺的指标生计划,由当地招生部门在茂名市第一中学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在本招生区域内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仍出现缺额,由茂名市招生办在茂名市第一中学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在茂南区、电白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的初中学校(“市辖区组合”)符合指标生条件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补录办法。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出现缺额的,由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统筹补录。(三)第二、三批次录取办法茂名市属第二批次录取学校茂名市第十六中学、茂名市田家炳中学由茂名市招生部门组织招生。其他第二、三批次普通高中学校由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组织招生。(四)第四批次录取办法中职、技工学校统一招生录取采取“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梯度志愿原则分三阶段进行录取。根据各中职、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从第一志愿至第三志愿逐阶段进行投档。第一阶段,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报读各中职、技工学校的“三二分段”专业)。第二阶段,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报读各中职、技工学校的普通专业)。第三阶段,录取第三志愿(考生报读各中职、技工学校的普通专业)。每批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统一招生录取期间,中职、技工学校要及时通知考生返校确认就读手续(如需调整报读专业,由学生与招生学校协商确定)。各中职、技工学校先统一录取参加我市2024年中考的学生,未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空缺的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包括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复退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后,进行补录。录取工作结束后,中职、技工学校要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及时将所有专业录取考生名单报上级招生部门备案(技工学校同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补录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在其招生范围统一补录。补录面向当年参加我市中考而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本市学生,补录范围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同样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补录计划择优录取。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负责组织未录取考生根据志愿开展补录工作,具体补录时间另文通知。(六)同分处理办法若招生计划数末几位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同录取的原则,即考生分数与当前正在录取的志愿均相同,被同一学校一并录取。(七)注销和注册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放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但可参加原已填报志愿中职、技工学校的录取。已被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中职、技工学校录取资格,原则上不得再参加其他中职、技工学校的录取。对未注册的考生,招生学校须在录取结束后在“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上办理注销手续。(八)录取结果查询及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可凭考生号、密码登录“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九)印制录取名册。高中阶段学校通过“茂名市中考管理平台”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招生学校公章,报送至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盖章存档,其中市属学校报送茂名市招生办盖章存档。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学籍管理部门,按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名册和实际注册结果核准后办理学籍,市属学校由茂名市学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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