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推免条件
(一)申请普通类推免的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定向、委托培养等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及以上,所修必修课程全部合格,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
(1)音、体、美专业CET-4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专业CET-6达到425分及以上(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学生英语过级要求可适当降低);修读其他外语语种的,参照英语水平要求执行。
(2)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学生应掌握2-3种语种,具体办法由学院另行规定,并报学校批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有科研成果(包括专家认同的学术论文、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系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取得的成果等)。
5.身心健康,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二)申请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类和公费师范生本研衔接专项类推免的学生推荐条件由学校根据教育部、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单独通知。
三、推免程序
(一)9月12日-17日,各单位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动员学生申请,组织遴选推荐,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从9月15日起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拟推荐名单3天。
(二)9月18日上午,各单位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等材料提交本科生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9月1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各推荐单位向本科生院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成绩单电子版(PDF版,以“身份证号码_姓名”命名)。
(四)9月20日-26日,本科生院将核定后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推荐免试研究生成绩单上传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平台(以下简称教育部平台)。9月22日起,学生在教育部平台进行推免生注册。
(五)9月27日,教育部关闭推免推荐工作信息上传、审核等功能。
(六)9月28日,教育部平台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进入推免考核录取阶段。
2024年推免工作时限性强,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本科生院联系。
联系人:陈小平 联系电话:67867463
邮 箱:chenxp@ccnu.edu.cn
地 址:行政楼202办公室
附件:1.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
3.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及填写说明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