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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淮南市2024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党政办)、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市教体局直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4〕4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申报条件等。

二、评审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力量办学和全市非在编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可以申报。

全市编制内在职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文件中有关安徽省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执行。各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2014〕39号)文件精神,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的教师,符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不占本单位职务职数,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凡取得相应资格的,退休时仍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退休当月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工资。单独编制评审人员花名册。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为吸引留住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对实施“评聘分开”制度时期取得高级职称5年未聘,中级职称10年未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省以上优秀、模范、骨干、特级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及江淮名师、安徽最美教师等,获得省、部级综合表彰奖励和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市教体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淮教体〔2020〕12号)文件精神,城镇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的城镇教师,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或在乡村累计任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评聘相应教师职务,逐步过渡消化。

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2024年度我市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时间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申报人需提前完成个人业绩库信息录入,维护好个人业绩库。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10月9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各县区教体局、人社局,市教体局、人社局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二)网上申报审核

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必须完全一致,所有业绩材料在网上均要留痕,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

1.个人申报。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hrss.ah.gov.cn/),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职称申报”页面的右上方进行下载。申报人需提前维护个人业绩库,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职称申报。

2.单位审核。学校(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上传公示证明及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推荐意见书、岗位职数空缺表等。

3.逐级审核。县区属学校的审核程序是: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评委会组建单位;市属学校的审核程序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社局→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四、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逐级盖章后与网上提交的《淮南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及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各类材料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为原件复印件”,且所在单位审核人员须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1.高级教师。市属学校申报,由市教体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县区所属学校申报,由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

2.一级教师。市属学校,由学校报市教体局初审;县区学校,由学校报县区人社局、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教育体育局。

3.二、三级教师。市属学校,申报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报市教体局人事科初审,报市人社局认定;县区属学校及辖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报县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初审,由县区人社局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年限要求

关于任职、聘任、业绩成果论著、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本次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

(三)业绩要求

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任现职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网上申报时可以按重要性排序填报。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业务工作总结需经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后上传,否则认定不合格。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每篇论文(著作)一个文档。继续教育情况应上传本人信息页,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验证页(每一页均需本人用黑色水笔签名)。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五、评审方法

(一)高级教师资格评审。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制度,评审合成分由考评课和材料量化得分组成。考评课与材料评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考评课:按省厅文件要求,由淮南市教体局组织实施,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时间为15分钟。所使用的教材为淮南市中小学现行教材,幼儿园为统一的教师指导用书。考评分达到优秀(85分)以上方可申报评审。

材料:申报材料评审依据皖教师〔2020〕7号文件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材料分未达到合格(60分)以上的,评审不予通过。

(二)一级教师资格评审。申报一级教师资格,县区学校按要求参加县级教育体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市属学校由市教体局授权各市属学校负责。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与不合格三个档次。

考评课(无生或有生上课)评议结果未达到良好(70分)以上或所在单位未提供考评课评议结果证明材料的不予参加评审。

材料:申报材料评审依据皖教师〔2020〕7号文件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材料分未达到合格(60分)以上的,评审不予通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审核力度。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格评审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评审政策,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视情予以通报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淮南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诚信承诺书

3.淮南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4.单位公示证明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3日

中小学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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