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指突击、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等职位,录用计划共49名(详见附件,原职位表与本公告职位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招考对象
1.报考突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反恐处突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侦察、空降、攀登、格斗、潜水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役士兵。
2.报考狙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狙击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射击(狙击)专长的退役士兵;或为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或退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3.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排爆工作1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
4.报考搏击武术职位的人员,须为在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空手道、武术套路等项目上,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全国青年锦标赛、城市运动会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六名;或具有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具有武术套路项目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5.报考水上救援职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等级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二级及以上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
报考上述职位的报考者,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证;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须提供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加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所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均组织加试,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一)基础体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满分100分,具体计分方法是:
1.1000米跑,男子2′50″(含)以内,女子4′0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秒(含),得分减少1分。
2.3000米跑,男子10′10″(含)以内,女子11′3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秒(含),得分减少1分。
3.立定跳远,男子2.9m以上(含),女子2.3m以上(含),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cm(含),得分减少1分。
4.引体向上(男性测试),完成25次引体向上,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4分。
5仰卧起坐(女性测试),1分钟内完成50次仰卧起坐,得100分;在此基础上1分钟内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2分。
以上基础体能测试科目,除立定跳远可测试3次取其中一次最好成绩外,其他测试科目只能测试1次。
(二)专业技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92G手枪射击;狙击职位测试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排爆职位测试爆炸装置排除。
1.92G手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胸环靶),距离25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时限5分钟,精度射击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速射(胸环靶),距离10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显靶10秒钟,速射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
2.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狙击2号靶标),距离100米,使用弹数6发,卧姿有依托,时限3分钟,精度射击满环60环得6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隐显射击(面部五官靶),距离100米,使用弹数4发,卧姿有依托,每次显靶5秒、隐靶10秒,射击直径3㎝目标靶4个全中得40分,每少击中一个目标减10分。
3.爆炸装置排除,满分100分。以抽签方式抽取1个(3选1)爆炸装置,根据抽取的模拟爆炸装置X光射线图片,判定该爆炸装置发火原理、种类,口述排爆方案并实施拆除。口述答题时间5分钟,到时间停止答题,答题要点不正确按项减分,最多减30分。实施拆除时考生着排爆服,进入排爆现场,检查爆炸装置结构,利用无磁排爆工具组等工具,按照正确的步骤对已抽签爆炸装置进行手工拆除。拆除过程中引爆或拆除失败的,爆炸装置排除科目计0分。排爆工具使用不正确、器材使用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拆除动作违反操作安全规定的按项减分,最多减20分。超过5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每超出3秒减1分;超过8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直接认定为拆除失败。
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合成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三个科目的,按40%、40%、2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两个科目的,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突击、狙击、排爆职位加试专业技能的,基础体能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按40%、60%的比例合成专业加试成绩;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不加试专业技能的,以基础体能成绩为专业加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按30%、7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第一阶段总成绩。上述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
2.加试人选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10:1比例确定,不足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因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3.上述职位报考者不再参加体能测评。完成加试后,根据第一阶段总成绩高低顺序(第一阶段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技能、基础体能、1000米或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5.第一阶段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未尽事宜由安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表.xls
2.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科目测试规则.docx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