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门头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面向北京生源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62个岗位,拟招聘114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招聘范围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2.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3.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应届毕业生报考;
4.招聘范围为“不限”的岗位,限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5.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25岁及以下”指1998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30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等;
7.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区卫生健康委及各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10:00至17:00。
2.报名地点:门头沟区中医医院北二楼(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3号)。
3.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