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研究院):
我校2022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应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17年6月)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本通知的程序与要求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二、各院系应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有条件的院系,可以将硕博连读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申请考核入学的学生进行对比,择优录取。选拔审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保证硕博连读生生源质量。对在学术研究上做出重大贡献、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优先录取。
2、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对每一个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均认真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做到公正、公平。
3、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本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跨院系选拔,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和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所在院系同意;
(3)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或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愿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并通过接受申请单位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
三、各院系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如与上一年度不同,请于12月17日前将新办法报培养办公室备案,同一院系的二级单位采取不同要求和办法的,应具体到二级单位。
四、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确定接受硕博连读申请日期。
五、申请人于申请时间内登录校内门户,点击“全部”,在“个人服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 “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 “硕博连读登记表”,填写、保存并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
六、申请人在申请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院系教务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参见《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17年6月)第一条,重点审查申请人的学业完成情况(基本修完硕士期间的必修和限制性选修课程)与学生类别(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申请者需出具单位正式同意函件)。
七、各院系应组织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硕博连读考核,其时间和形式院系可以自行掌握,考核标准可参照该专业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要求,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
八、各院系将拟录取学生名单、《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需附两份成绩单、两份考核记录)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19)审核。其中拟录取学生名单可以在管理系统中导出。
九、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从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开始计算,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在校学习最长年限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十、培养院系和管理院系不同的同学由管理院系负责初审、硕博连读资格考核、材料递交等工作内容,请不要漏报或者重复报送。
十一、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请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17年6月)执行。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