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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更好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和《临沂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复试中的其它相关事宜;监督和检查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审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

(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无直系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优秀教师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统一的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复试小组依据本单位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的命制(含保密)和评阅、复试面试及成绩评定,并提出录取意见。

(三)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

所有组织工作小组人员有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我院研究生的均应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严格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管理方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

(三)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方案、调剂复试办法、录取名单等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并实施。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所有考生需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一区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为1:1.3(按人数上取整)。

(二)复试资格审核

我院按照上级和学校复试方案规定要求,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组织对考生提交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程中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对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

(1)应届生:需在复试前出具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考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提供相应成绩等材料。

(2)往届生:所有往届本科毕业生都应提供: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出具以下证件: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后,由复查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在复查登记表上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学院分别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所有招生专业采取现场复试。

复试形式与内容,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复试总成绩100分,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三部分。

1.笔试:笔试科目为《程序设计》,采用上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含综合素质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和实践(实验)能力掌握程度,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具备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情况;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外语听说测试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交流的能力及对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原理与Internet技术》两门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考试时间为每门1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后保存学校保密室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

2024年3月31日笔试、同等学力加试;

2024年4月1日综合面试。

2.复试费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文件规定,按每生180元收取。

3.复试流程

①考生于复试前1天在弘毅1-404提交相关材料。加分证明材料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加分。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进行复试。

②考生现场签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

③候考。

④进入复试。

(五)复试总成绩确定

1.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2.各项复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该项材料审核由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等方式完成(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最终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复试考生需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党或团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盖章),以及《临沂大学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并根据复试要求按时提交学院。

(七)体检

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对于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权重相加,计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

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我院根据各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202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证书;⑥因违反国家、省和临沂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⑦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

(五)学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并通过电话等形式逐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并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院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及有关工作人员本着对考生、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和公开。学院配合学校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等。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9-7258688

咨询邮箱:xxxy@lyu.edu.cn。

(三)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实名申诉或举报,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按程序组织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

(四)回避和保密制度

凡与参加复试考生有近亲属关系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有关的工作;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五)突发事件参照《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突发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六)我院招生复试政策如与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和省文件为准。

(七)本方案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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