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20〕7 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
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20〕7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等文件精神,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操作考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命题,坚持以学定考,认真落实学科教学目标和实验教学要求,注重考核学生在实验环境中对理科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的情况,以及规范实验操作、观察实验现象、分析及解决实验问题的科学探究能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适用对象
2024—2026年广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八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三、实施方式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并组织各区具体实施。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成绩及成绩应用
实验操作考试的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分值各为10分。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分数与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闭卷笔试分数相加后作为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计入录取总分,考试成绩当年有效;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分数与该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闭卷笔试分数相加,经转换后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录取参考。
(二)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为各科目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重点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实践能力和探究能力。每年考试前1个月,由市招考办公布当年具体考试内容范围。其中,物理、化学科目各命制4套试题,考试现场随机分配1套试题给考生考试;生物学科目命制1套试题。
(三)考试方式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采取考生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利用信息技术实时录制存储学生考试过程。物理、化学实验考试同时组织,考生一次考两科(分不同考场),单人单桌独立完成实验操作;考生参加实验操作考试须穿白色长袖实验服,进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还须佩戴护目镜。
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采取考生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自行制定,报市招考办备案后实施。
(四)考试时长
每科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五)评分方式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根据考试过程录像采取网上集中评分,并积极探索应用人工智能评分。
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评分由各区自行组织。
(六)免考
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上肢残疾考生,凭第二代及以上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申请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免考;色盲、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考生,凭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证明可申请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免考。免考考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申请科目实验操作考试全市平均分计(四舍五入取整)。
五、考务要求
(一)考点建设
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区初中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的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就近考试”的原则,合理规划考点布局和考场数量,优化考试日程安排。根据最新修订印发的《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场室装备配置要求》(以下简称《考场配置要求》)做好考场建设,落实仪器设备、药品试剂、防护用品和消耗性实验材料配备等有关工作。每个考生的考试过程录像图像须清晰无遮挡、操作动作连贯,考场内须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对考试过程全程无死角监控。考试所用的器材须符合相关标准,型号、规格统一,质量合格,数量充足,满足实验考试需要。
(二)考务组织
各区各考点要根据考务要求,选调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专业素养高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开展考前全员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监考人员明晰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考务工作规程。
(三)评卷工作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评卷教师从全市学校相关学科教师中选聘。各区应根据评卷要求,选派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符合条件的现任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各学科评卷教师需参加专项业务培训,充分掌握学科评分标准。
(四)考试纪律
严格执行考试招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要求,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公布监督举报受理电话,严肃考风考纪,严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和突发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考试期间,一经发现违纪问题,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考试组织和管理
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招考办、市教研院、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市电化教育馆等部门依据职责具体实施。各区教育局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考试工作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协同工作机制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形成统一高效的实验考试工作运行机制。
市招考办负责组织实验操作考试,包括组织命题、考试、评卷、考试系统维护等,牵头组织考点联合检查。
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负责牵头组织修订《考场配置要求》,指导各区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建设,组织开展实验器材质检和实验安全检查等工作。
市教研院负责实验教学培训和指导工作,组织评卷员的选聘、培训及现场管理工作,指导考点做好试题相关仪器设备、药品试剂的考前准备、考中使用和考后管理工作。
市电化教育馆在相关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各学校要加强实验室的维护和管理,落实实验室管理规程,强化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定实验教学安全预案,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各考点要建立实验操作考试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保障考生、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确保考试安全进行。各学校要在考试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和卫生教育。各考点要加强对实验材料和仪器的运输、存放、使用、回收的管理,要加强考试过程中防火、防爆、防毒、防漏电等管理,要制定针对考试期间的考场配电用水、易燃易爆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制定实验操作过程中因不当操作造成意外等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
(四)强化实验教学管理
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开齐开足课程标准要求开设的实验操作,配齐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加强实验教学师资培训指导,开展备课、上课和评价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效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学校向学生开放实验室,方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以独立或小组合作方式开展实验探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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