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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及签约注意事项

北京邮电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填写说明及签约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基本情况部分:请毕业生按本人真实情况填写。

健康状况:“健康”或“良好”

培养方式:定向 或 非定向 / 统招统分

注:“非定向”与“统招统分”含义相同,任写一个即可。

学历:本科生:大学本科

硕士生:硕士研究生

博士生:博士研究生

学位:本科生:学士

硕士生:硕士

博士生:博士

生源地区:本科生:填写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区

硕士、博士生:本科毕业直接读研的要填写本科前户口所在地区;如果本科或硕士毕业后工作并且落户,需填写落户所在地区。

学制:本科生:4年

硕士生:2.5年(MBA和软件工程学制:2年)

博士生:3年

直博生:5年(从本科生直接保研至博士是5年,先上硕士,硕士二年级保博的依然是3年)

毕业时间:本科生:2015年7月

硕士:2015年3月

MBA、软件工程和博士:2015年7月

博士:根据实际毕业时间填写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部分:所有项目由用人单位填写,不能为空。

单位名称:请一定要认真填写完整的名称,毕业生必须按照三方协议书中标明的用人单位名称正确填写就业信息网上的就业信息,学校向北京市教委上报就业方案时,以学生在就业信息网上填报的就业信息为最终的派遣依据。

档案转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非常重要,是毕业派遣档案、户口的主要依据,要求用人单位认真填写。

(3)培养单位基本情况部分:

单位名称:北京邮电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洪思瑶

联系电话:010-622820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265信箱(已更改,请注意!)

邮政编码:100876

(4)双方约定部分:注明单位、毕业生双方达成的其他约定事项,学校不参与就业协议书备注内容。

一般包括如下内容:签约年限、工作地点、落户地点、违约条款等。

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注明的内容应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好可能会影响协议的达成;二是有些内容是属于劳动合同来约定的,许多用人单位对此有统一的规定,可能无法满足个人的特殊要求;三是如果用人单位和个人已经有了另外较为详细的两方协议约定,也不必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重复注明。有些用人单位还有可能对某些条款(如薪金等)提出保密而要求不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注明。

(5)毕业生意见部分:同意,签上自己名字,注明日期。

(6)培养单位意见部分:

毕业生所在院系意见:需学院审核后,盖院章,具体盖章程序,咨询学院。

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必须用人单位盖章后在就业信息网上填写派遣信息后,到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如有特殊情况到就业中心说明情况)。

二.就业推荐表

(1)个人信息部分:请毕业生按本人真实情况填写,相同项目可参见就业协议书部分。

奖惩情况:一般指学校一级的奖惩情况,如获奖较多,挑主要的填写。

(2)社会实践部分:不要超过50字,做到言简意赅,对就业有帮助的可写。

(3)特长及能力部分:

主修外语语种及水平:依据通过国家外语等级考试的四级或六级填写。

计算机水平:指省部级以上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没有参加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请不要填写。

特长:主要根据个人特长、兴趣填写,不要超过30字(如:乒乓球、武术、书法、跳舞)。

在校期间担任职务:主要指所担任过的校级、院级职务(校学生会、分团委担任职务)。

(4)学校推荐意见部分 :

毕业生培养方式:统招统分

就业范围:按照单位要求填写,单位无要求可不填。

院系意见:学院审核后,盖院章。具体盖章程序,咨询辅导员。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就业指导中心盖章(下发时已盖好)

(5)学校就业部门情况部分:

名称:北京邮电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洪思瑶

联系电话:010-62282032

传真:010-62281909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是无碳复写格式,要妥善保管,避免被硬物刮蹭,不要在第一页上乱写,将第二、三联弄花。

(2)毕业生要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接收应届毕业生能力的单位(能够解决毕业生户口、档案的问题),若用人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可不签订三方协议,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双方《就业意向书》(毕业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书》),持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模板在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只需复印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在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其户口、档案回生源地,按灵活就业办理就业手续。

对于北京、上海、广州在入学时户口未迁到学校且回当地就业的毕业生,要参加统一派遣。

(3)毕业生推荐表是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申请户口时使用,推荐表可复印,在用人单位面试时使用复印件,在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4)就业协议书与推荐表一起使用,(除研究生委培、本科生定向、本科生保研外)由各院统一下发给每一名准备就业的毕业生,每人一份,不得转借、复制。

(5)研究生签约时间:就业协议书下发到2015年3月10日止;

研究生派遣时间: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单位的研究生可在毕业前派遣(具体派遣时间根据北京市教委大批派遣时间确定并以学校办公布告栏和就业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可在2015年6月15日前派遣(此为研究生最后派遣日期);

软件工程硕士、MBA、博士可在2015年6月15日前派遣。

本科生签约时间:就业协议书下发到2015年 6月15日止。

本科生派遣时间:2015年 6月底(具体派遣时间根据北京市教委大批派遣时间确定并以学校办公布告栏和就业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6)违约手续办理时间:2015年3月1日后受理违约,需提交材料: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原就业协议任意一联,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届时就业信息网相关通知。

(7)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咨询电话:62282032

特别注意:违约只能办理一次,2015年3月1日前不办理违约手续。

北京邮电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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