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深圳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下是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消息为准。
说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通常为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通常分为三等(金额4000-12000元不等);国家助学金通常为6000元/年(目前是全覆盖的)。
一、深圳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5级)》。奖助学金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生部公布的为准。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学校助学金2000元/年;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特等学业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将荔研优学奖学金提高到5万元;
(3)设有“鹏程奖学金”等社会(企业)奖学金;
(4)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5)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6)部分学院还设立2万元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5级)
奖助项目比例奖励金额备注国家助学金100%6000元/年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学校助学金100%2000元/年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200元。国家奖学金约3%20000元/年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分三等)
特等:15000元/年第一学年,所有推免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第一志愿考生、本科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本校应届毕业第一志愿考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直接认定为特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调剂考生、本科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本校应届毕业调剂考生(不包括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直接认定为一等。其余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不超过20%获评一等(同等条件下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本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参评一等),不超过40%获评二等。第二学年及以后,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包括科技竞赛、文体比赛、参加义工服务、担任学生干部及其他实践活动)等因素展开评定。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不超过20%获评一等,不超过40%获评二等。一等:10000元/年二等:5000元/年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3%4000元/年二、三年级可申请。荔研优学奖学金50000元/年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全校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校优秀毕业研究生10%3000元/年应届毕业生可申请,获奖比例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研究生三助酬金30%10000元/年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每岗1000元。研究生社会奖学金(面向全校)鹏程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研究生社会奖学金(面向特定学院或专业)联赢-牛憨笨奖学金(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侯宝垣人文奖学金(人文学院)、赛达•佳兆业奖学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奖助学金、万千奖学金(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怡丰•捷步宝奖学金(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院长奖教奖学金(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获奖比例、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通知为准。导师科研津贴根据导师课题经费来源及学生参与科研工作量定期发放,标准及条件由导师自定。不同专业间会有差别。学院奖学金高等研究院:推免生学院奖学金2万元;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推免生学院奖学金1万元;应用技术学院:推免生学院奖学金2万元*表中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推免生学院奖学金等可以累加。
*表中二年级、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等,不再区分推免生、调剂生等。
*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二、深圳大学简介深圳大学(Shenzhen University),简称“深大”,位于中国经济特区广东省深圳市,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地方高校UOOC联盟发起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粤港澳高校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
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特区大学建设。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1995年,通过国家首批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