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2024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市中区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 2024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市中区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1人公告

2024下半年四川乐山市市中区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1人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乐山市市中区将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赴北京师范大学、10月10日赴西南大学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1名(其中中小学教师32名、医生7名、区级部门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下半年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附件1所列具体专业在表中未列尽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可将相邻、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核招聘人员的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完全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5.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1.现场报名:

(1)2024年9月27日9:30-11:30,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英东学术会堂演讲厅;

(2)2024年10月10日9:30-11:30,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聘大厅。

2.网络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10日下午6:00。

报名网站:http://222.187.45.126:88/(请报考者点击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