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高等教育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2024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高校教育教学实际,引导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构建完善“十大”育人体系,积极推动高校教学改革创新和教育数字化建设,培育一批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形成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建设的新篇章。
二、立项范围
课题围绕高校公共课高质量教学改革开展研究,研究方向主要聚焦高校劳动教育研究、美育研究、学生工作发展研究以及基础课课程群(含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大学体育、形势与政策等)研究。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专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设重点课题2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80项,每项资助5000元;经费自筹若干项。资助经费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提供并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院校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的课题,遴选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要求
我院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各高校从事相关课程教育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确保真实承担并负责课题的研究开展与实施。已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能以已立项的省教改课题或其他省级以上课题重复申报学会专项课题。
(二)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教师于2024年3月15日之前将申报书、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oublej@njmu.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老师、徐老师
联系方式:0518-80689517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指南.pdf
2.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3.2024年江苏省高校“高质量公共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