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2023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市招聘办”)。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四)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说课、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以《安顺市2023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招聘岗位专业的审核,参考专业目录见“贵州党建云”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贵州省人社厅官网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及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报考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的岗位。
3.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安顺市教育局(9011-9017)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时间按截至2023年4月6日计算。
8.报考教师岗位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暂不提供),在2023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专业类别)。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4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5.截止2023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8.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