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沙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可前往长沙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详情请见正文。
长沙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集中受理时间:2024年8月1日到8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受理地址:长沙县星沙望仙路598号行政中心501(松雅小区对面)
提前咨询:需贷款的学生和家长有疑问可拨打84035338咨询,确保不因手续不全而走往返路。
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
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学生在线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贷款额度:
1,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长沙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对象:户籍在长沙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
1,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所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借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确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4,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申请贷款指南:
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实事求是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首贷办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需提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等;
续贷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场,需提供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长沙县续贷受理启动线上远程办理和线下现场办理相结合,续贷学生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受理方式签订合同。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利息、本金偿还: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毕业后第六年开始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为第一年)。
计划变更: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借款学生,需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可以在就读期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沙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助学】可获长沙金秋助学集中助学行动申报安排,查看金秋助学资助对象、申报时间、资助标准、职工申报方法、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还可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