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灯塔-党建在线正式发布2023山东省考公告,报名时间:11月19日-22日,为帮助各位考生了解信息,华图教育特整理了2023枣庄公务员考试报名数据分析[截至11月22日16时],本页面持续更新,请及时刷新。
一、2023枣庄公务员过审达到300+的职位[截至11月22日16时]
2023山东省考报名最后一日,枣庄地区职位已出现报名达到300+的职位3个,主要详情如下:
招录机关用人单位职位代码职位名称录用计划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录用计划枣庄市教育局机关13704012001000001综合文秘职位1300+中共枣庄市台儿庄区委组织部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3704042007000001城市管理职位1300+中共枣庄市台儿庄区委组织部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人民政府13704042013000002普通管理职位B1300+二、2023枣庄公务员过审达到100+的职位[截至11月22日16时]
2023山东省考报名最后一日,枣庄地区职位已出现报名达到100+的职位20个,点击下载:
三、2023枣庄公务员过审人数为3-职位[截至11月22日16时]
2023枣庄公务员截至11月22日16时,过审人数为3-职位数为5个,招录人数为6人。
招录机关用人单位职位代码职位名称录用计划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录用计划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看守所13704033002000002看守所狱医职位13-枣庄市司法局枣庄监狱13704034002000001狱政管理职位23-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13704036006000002检察官助理职位B13-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滕州市交通运输局13704037012000016法制管理职位13-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滕州市卫生健康局13704037016000025卫生健康监管职位13-五、2023山东公务员考试报考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2023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网上缴费确认时间至11月23日16︰00,小伙伴注意时间~
报考流程时间安排公告发布2022年11月17日上午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3日16︰00网上缴费确认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准考证打印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15︰0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2年12月17日上午温馨提示:
为正确引导广大考生结合职位特点和自身条件,理性选择报考职位,特发布本提示信息。
为避免网上报名结束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导致网络拥堵,影响正常报考秩序,提示信息定于11月19日至23日每天下午16时以后定期更新。
提示信息按照比例等级标识发布。“3-”为没有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3+”为达到录用计划3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30倍的;“30+”为达到录用计划30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50倍的;“50+”为达到录用计划50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100倍的;“100+”为达到录用计划100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300倍的;“300+”为达到录用计划300倍以上的。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职位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编制。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职位查询:2023山东公务员职位表下载入口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山东省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170.21/sdsks2023)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在202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点击进入:2023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确认入口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2年11月22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2年11月19日前取得。
3.报名确认。招录机关于2022年11月23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