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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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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办理工作已经开始,本年度内,2022年度至2024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房补贴,2019年度至2023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购房补贴。符合办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即日起至2025年3月,每月5日至月底申请人填报申请信息,在月底前上传要件并完成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呼和浩特市人才就业服务平台”网页端或“青城人才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和查看审核进度,经审核公示后,申请人应在接到银行通知3个月内领取补贴,逾期视为放弃。

据了解,按照《呼和浩特市吸引人才政策10条(试行)》《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中的相关规定,为加大引才力度,呼和浩特市决定对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进行补贴。其中规定: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3个月及以上,无购房记录且自行租房的(专科学历租房时间在2023年8月24日以后),可申请享受租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分别按月补贴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12个月及以上,首次在市域内购房的,且购房时间在2021年6月22日以后(专科学历购房时间在2023年8月24日以后)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分别一次性补贴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

据了解,本项政策中“市域内非公企业”是指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类型无“国有”“全民”或“集体”等字样的企业,且该企业非央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等公有制企业;在呼和浩特市民政、司法、卫生等部门登记注册的其他非公经济组织,该组织的创办单位及出资单位中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本项政策中的“就业”是指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申请时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自主创业”是指申请人创办注册地在呼和浩特市且提交申请时注册满1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其中创办企业的申请人须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据悉,本项政策中的“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指申请人在市域内由就业或自主创业单位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年限的累计条件是申请人毕业后至提交申请的当月在市域内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阶段实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均可累计,其中到人社部门审核时提交申请当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须实缴且符合累计条件;社保缴纳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银行流水,参保单位、劳动合同签约单位和发薪账户名须一致;毕业日期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如果为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人才身份认定以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为准。

原标题:《2024年呼和浩特市高校毕业生租购房补贴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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