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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9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2〕179号)的具体要求,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招工作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负责本类别的报名、缴费、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发布和录取等工作,相关院校共同参与实施,考试成绩供本类别所有院校录取使用。为确保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招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

考试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水平。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四)做好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考试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考试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类别单招相关院校校级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招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组

    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设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咨询组、命题组、考务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类别考试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纪检监察组,负责本类别单招工作的监督检查、循环巡视,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办法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考时间

    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报考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报考。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三)报考办法

  普通高中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中职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统考计划,可任选考试类报考,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报考本人高考报名时所选专业类相对应的考试类。

  特别提醒:考生选择考试类后,系统将跳转到缴费页面,支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将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

  (四)缴费时间、金额及方式

  已确认自己在单招平台报考考试六类和报考对口学前教育类的考生(含免试生)须在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试费(根据单招平台报考系统提示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缴纳考试费),依据考生本人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按照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资格。一经缴费由于考生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五)准考证打印

  已通过单招平台报考并成功足额缴付报考费的考生于2023年4月6日9时至4月9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下载并按要求打印本人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考试的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

  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推荐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

  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

  (1)文化素质考试命题

  文化素质考试(含语文和数学两个考试科目)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

  (2)职业技能考试命题

  单招考试六类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其中专业基础部分命题内容主要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命题内容主要依据高职单招考试六类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 知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六类

 

    (2)对口学前教育类

 

    2.考点、考场安排:考试安排于考前10天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健康考试考生须知

  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试有关最新要求将通过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nzxy.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期间,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安排。

  (四)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共120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采取合卷考试方式,实行客观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进行。报考考试六类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中语文和数学科目的成绩折算代替。对应分值为: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E--50分;没有语文和数学学考成绩或者语文、数学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

  报考对口学前教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考试

  (1)考试六类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科,满分450分。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英语,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50分;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采取合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共170分钟, 采用客观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进行。

  (2)对口学前教育类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科,满分450分。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50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技术技能测试,满分3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形式为笔试。采取合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共170分钟。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退役士兵免于 文化素质考试,但需参加考试六类的职业技能考试。

  (五)评卷

    1.评卷组成员

  评卷组成员由牵头院校组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

  由牵头院校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实施结果公示,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试成绩于2023年4月14日9时后登录“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5日11时前向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详见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复核结果将于2023年4月16日17时前答复考生。

    (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可于考试之前10个工作日,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同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确定能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内容(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考前及时与考点沟通)。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符合我省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向招生院校申请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申请免试的考生也须于2023年3月6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并缴纳考试费。如考生被免试录取,且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则全额退回其所缴纳的考试费。各招生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已完成录取备案的考生,不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录取。

七、退役士兵招生录取

  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专项高考报名安排另行通知)的退役士兵,于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 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考试类分为与统考招生专业相对应大类),并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费。考试类选定后,不得更改。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所选考试类的考试实施方案要求获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根据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招生计划,不得跨类填报。其志愿填报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

八、志愿填报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各考试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统考计划、对口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填报志愿,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不得跨考试类填报。集中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时至19日17时。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14时至24日12时。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高职单招考试六类和高职单招对口学前教育类”实施方案以及各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九、投档及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排序规则投档:

    ①报考考试六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②报考对口学前教育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③退役士兵: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相同的,按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果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3.录取原则:由院校根据本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4.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 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5.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十、录取结果查询

    2023年4月23日14时 ,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 网 址 :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集中志愿录取结果。2023年4月26日9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通过“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查询录取结果。

十一、违规处理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该科考试成绩;对于作弊的考生,取消其高职单招各科考试成绩,并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加盖本校公章)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工作要求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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