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第十师北屯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5名,涉及60个岗位。其中,综合管理类54个岗位57名,医疗卫生类1个岗位1名,教育教师类4个岗位6名,表演艺术类1个岗位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7年10月16日(含)以后出生;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2年10月16日(含)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面向在疆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的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方能报考。面向兵团连队(社区)“两委”成员的岗位须任满一届。工作年限及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编内)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第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机关(单位)审核认定,并经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录(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聘)用后,无故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未满3年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可免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智联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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