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9:30—1月13日16: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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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1 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 1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月1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19所直属学校,拟招聘235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9:30—1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月11日11:00—1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月11日11:00—1月14日24: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http://jnedu.jinan.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务 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1月21日9:00至1月23日应聘岗位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通知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月13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2)。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面试
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1月23日开始,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B类岗位)、中小学(A类岗位)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中小学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专业知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领取笔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笔试费40元。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A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B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A、B类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A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B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