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在校生1.5万人。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成人本科等办学层次。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信息工程系、财经系、基础部等教学机构。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民族服装与饰品、时尚表演与传播、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32个专业。
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过硬,在省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特色高职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全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山东省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山东省纺织服装行业产学研优秀创新单位”等称号。
二、应聘条件和范围(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8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本次招聘计划80人,具体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23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流程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度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00至9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8日11:00至9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