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留置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200人;
(二)招聘岗位:省级留置看护辅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有留置看护经验的;
6.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后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14:00至11月28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步骤: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脑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选择“2023年南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省级留置看护辅警公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4)考生可点击原公告右上角 “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
(5)缴费完成后即报名,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同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30日16:00-12月3日9:30。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日9:00-10:3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设置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政务处分法》《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23年12月5日。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00。地点: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南昌市丰和北大道369号)。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体测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9日9:30-12月10日14:00,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按时打印体测准考证。
体测时间:2023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
2.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