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受理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界限为: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县(市、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户籍宿松县(省直管县)的申请人:请网报选择宿松县教育局办理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时间安排
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1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庆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至6月21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安庆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选择在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工作实际确定,并于4月9日前通过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安庆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指定体检医院、办公地址、公告发布网址信息见附件1。
*特别提示*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为持续做好减证便民服务工作,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完成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后,采取通过在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上传提交材料,线上确认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无需到达现场。
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平台报名时必须在线核验的项目:
1. 学历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须通过)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点击“同步学籍”。
2.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须通过)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平台完成报名后,请过几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查询个人页面是否有留言,如有,请根据留言修正和补充相关信息。
二、认定范围对象
安庆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安庆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安庆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安庆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庆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庆市的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安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安庆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庆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安庆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庆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安庆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4月10日至4月21日17时;6月12日至6月21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证书原件图片,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二)认定受理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安庆市教育体育局认定。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审核受理。
指定体检医院: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到安庆市中医院(安庆市龙门口街26号)、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进行体检。(体检表自行下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
体检时间:
第一次体检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25日(工作日,上午体检须空腹);第二次体检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27日(工作日,上午体检须空腹)。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复审确认环节,采取通过在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上传提交材料,线上确认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无需到达现场。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皖事通APP-左上角“选择城市”调整为“安庆市”-“特色专题”-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在线办理”进行账号登录、材料上传,或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首页上方切换至“安庆分厅”-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专区”-“高频一件事”-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在线办理”进行账号登录、材料上传。
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需上传的材料:
1.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且为原照片,确保清晰,用于张贴在教师资格证上)。
2.申请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携带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见附件),自行到安庆市中医院(安庆市龙门口街26号)、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必须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扫描成PDF格式在规定时间上传体检报告。
3.请各位申请人提前通过“皖事通”APP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为满十四周岁到申请之日)对照查询结果,签署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具体操作流程:首先将“皖事通”APP首页左上角“选择城市”调整为“安庆市”,然后在首页搜索关键字“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提示在线提交申请,一般在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之后的结果无需提交,只需签署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第一次网报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4月26日8时至5月5日17时;
第二次网报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6月28日8时至7月6日17时。
皖事通APP与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的申请入口将于2023年4月26日开放,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将提前3天进行弹窗提醒,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提交复审材料,逾期入口关闭,将不再受理。
特别提示:
若皖事通APP首页无“特色专题”,可点击右下角“我的”-右上角“设置”-“关于皖事通”-“检查更新”,将皖事通APP更新至最新版再进行查看。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平台完成报名后,请过几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查询个人页面是否有留言,如有,请根据留言修正和补充相关信息。在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提交复审材料后,请过几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查看办件情况,若未通过请查看意见列表,根据审核意见修正和补充相关材料。请密切关注“中国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与“安徽政务服务网”中的审核结果,若其中任一平台审核不通过,均不予制证。两平台审核均已通过,则表示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可等待出证邮寄。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4)。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体检表自行下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证书原件图片通过系统在线上传,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委托中国邮政,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免费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至每位申请人。各位申请人接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需及时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请在网报时自行录入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证书寄发期间,联系电话保持畅通,邮寄地址如有变更请及时电话联系修改0556-5514557)。
第一批次证书寄发时间预计6月底;第二批次证书寄发时间预计7月底。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2023教师资格认定附件.zip
1.安庆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2.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
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