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要求,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二、招聘对象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职教师,社会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称、数量及要求
岗位名称
数量
岗位要求
物流专业教师
1
1.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思想道德和人文素养,热爱职业教育,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2.物流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具有良好的仓储配送、第三方物流、物流营销、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3.有企业工作经历和物流技能大赛带教经历者从优。
语文教师
1
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四、应聘者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德才兼备,志愿服务青浦教育。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如逾期未取得,已签订的聘用合同予以解除。在职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须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大学毕业专业一致。
(三)学历要求
专业对口,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年龄要求
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其他要求
1.社会人员须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的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2.外省市户籍在编在职教师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受理
应聘者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递交材料要求”)到学校递交报名材料,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学校受理报名材料,并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
1.报名受理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受理地点:青浦区章浜路118号2501室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三)学校综合测试
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笔试、面试、试教),综合测试日期暂定为2023年3月24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学校根据应聘者综合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30%、试教占比30%)排序,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入围(学校综合测试分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应聘者综合测试成绩及入围情况在学校网站(http://qpzx.qpedu.cn/)和校内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对招聘学校上报的入围者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者,不得参加区级测试。
(五)区级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学科专业测试日期暂定为2023年4月15日上午,结构化面试日期暂定为2023年4月16日下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的特殊学科(物流专业教师)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录用办法
(一)根据应聘者区级学科专业测试(50%)、区级结构化面试(30%)、学校综合测试(2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区级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全区本学科平均分者或结构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如果同分,区级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区级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再同分,区级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应聘者的区级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区级结构化面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及总成绩与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三)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为7天。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五)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七、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59813381(朱老师)
八、有关说明
(一)所有应聘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备份。
(二)为保障应聘者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测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测试。
九、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递交材料要求.doc
附件2: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