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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23〕48号

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科学组织和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2〕74号)等相关要求,现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考评

    1.答辩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依据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和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开展答辩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组,答辩组由5至7名讲师职称以上教师组成,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任组长。答辩评审意见应根据学生实际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2.审阅与评阅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写出客观、具有针对性的评语,杜绝千篇一律等现象;同行专家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在审阅论文全部资料的基础上,给出科学的评价。指导教师不能兼任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同行专家。

    3.答辩方式

    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可采用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进行。采用线上方式必须以视频形式答辩,线上视频答辩过程中必须做好书面答辩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3-4张视频会议关键截图(如答辩会所有人员在线状态截图、答辩专家组内部会议所有成员在线状态截图、投票结果截图),实现整个答辩过程可回溯、可复查,以确保线上答辩质量。答辩结束后将截图、音频、视频资料的压缩包提交所在教学单位统一留存备查。

    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学生,或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满意的学生,在对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补充后,可以申请二次答辩。

    4.督导检查

为深入了解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开展情况,教务处将在答辩期间与校级督导专家共同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管理、答辩过程及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等情况。请各学院于6月1日16:00前,在“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完成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情况填报,系统网址:https://oep.jlu.edu.cn,在校外需要通过vpn访问,网址:https://vpn.jlu.edu.cn,登录后在页面上点击“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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