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落实教育部“强基计划”文件精神,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东莞市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配合深化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我校特色发展,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高水平项目(数理班、人文班、信息学编程、男子排球和女子排球)和学校自定项目(科技创新、男子足球、声乐、舞蹈和美术)特色发展学生,具体如下:
一
招 生 对 象
凡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报考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三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自主招生。
二
招 生 计 划
三
招 考 流 程
(一)报名
考生于5月22日上午9:00至28日下午17:00登录中考报名系统(https://dgzk.dgjy.net)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不接受考生其他渠道报名。
(二)资格审核
我校于5月29日至6月1日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工作,6月2日至4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6月5日公布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
(三)校考考试安排
详情见东莞中学各招生项目的具体工作方案,请扫二维码查收附件。
(四)推荐市考名单
我校按1:1.5比例(四舍五入)提出推荐市考名单,于6月19日至21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中招办。
(五)市考
7月3日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考核,市考成绩在市教育局官网、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录取
1.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投档录取:一是中考成绩(含加分)高于(或等于)校定录取分数线,二是市考成绩不低于市考合格线,三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低于C等级。
2.市中招办将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加分)和市考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市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艺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50%,市考成绩占50%;人文、数理、科技、信息技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70%,市考成绩占30%。
四
联 系 方 式
学校教导处招生咨询电话:22119802
联系人:杨老师
学校办公室监督电话:
22119828
联系人:黄老师
编辑 | 黄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