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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请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二、材料审核

考点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

2023年山东考区继续采取考生上传报名材料,网上审核模式。请考生认真阅读《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的说明》(附件),按要求进行材料上传。

1.身份证、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必须使用原件拍照上传,扫描件、复印件照片上传无效。

2.往年审核通过的历史考生,今年再次报考所有材料均需重新上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等仅当年有效。

3.2022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3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缴费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4.审核意见会通过短信提醒及网站推送方式反馈。请考生务必正确维护手机号码。报名网站上传材料界面的最上方,实时推送考务人员发送的反馈意见,审核时间段内,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报名网站登录报名系统,以便及时获取审核反馈,及时完善报名材料。因未正确维护信息造成审核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5.审核时发现考生上传材料有疑义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材料补充,必要时需携带材料至考点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否则视为考生放弃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济宁考点仅对工作(试用)单位在济宁且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不接受补报名。考生每次撤回或修改网报信息及有关材料后必须进行再次提交,否则无法进行审核。

2.报名系统内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在系统内申请添加工作单位,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无需联系考点,工作人员会在48小时内进行审核。

3.考生上传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清晰可辨,因材料不清晰造成的无法通过审核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无需上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助理执业证书个人信息页和所有执业地点页均须全部上传。

4.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或假毕业证等证明材料的,考点有权扣留材料原件,核实后进行通报,并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取消考生两年报考资格。对开据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县(市、区)

咨询电话

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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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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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32556300537-3255629

太白湖新区

0537-6537032

经开区

0537-6991299

济宁考点

0537-2315196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的说明.doc

   附件2:在线审核系统上传材料指南.doc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区济宁考点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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