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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兼顾,结合我校、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在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成立复试小组。

二、复试分数线

1. 符合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分数要求。

3. 调入我院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单科)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申请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

三、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方式:土木水利

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

请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认真学习远程复试操作指南(见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并提前与学院联系做好设备测试和面试环境准备工作,网络远程复试使用的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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