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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指导专家委员会: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华南工研〔2021〕20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从2022年5月23日起,开展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类型

(一)2022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学位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2023级本博(本硕)创新班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籍为本科的创新班学生可在大四阶段开始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各院(系)应为其制定创新班研究生阶段(含修读研究生课程阶段)的培养方案。其中,本博创新班参照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本硕创新班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

(三)2022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2022级卓越班研究生培养方案。

以上除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指导专家委员会(简称类别专家委员会,下同)制定外,其余由院(系)制定或修订。

二、具体要求

(一)开设硕士研究生政治公共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022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含2023级本硕创新班),原政治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代码:S0001024)不再开课,调整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代码:S0001089)。请各院(系)添加至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清单。

(二)停开《职业规划与素质培养》

2022-2023学年度,停开《职业规划与素质培养》(课程代码:S0004021),请各院(系)不要添加至课程设置清单。

(三)鼓励开设研究生美育、体育、劳动教育课程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鼓励各院(系)开设研究生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的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或已有相关课程进行教学大纲更新),提升研究生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增强研究生服务社会能力。

(四)非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

非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不含城市规划、建筑学)课程体系、课程学分、专业实践、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等要求须按最新各类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执行。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学分等要求可参照国内相关高校设置。如无调整可参照2021级培养方案,并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

(五)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

1.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22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与2021级总学分要求一致。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修订,由相应领域所在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如无调整可参照2021级培养方案,并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

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22级工程博士研究生按照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类别进行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2022级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11学分,与2021级总学分要求一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专业学位类别制定,由各类别专家委员会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如无调整可参照2021级培养方案,并经各类别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

除上述要求外,学校不再做其他修订要求,各院(系)可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另作调整,并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类别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

(六)其它

①研究生各培养环节须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华南工研〔2021〕18号)执行。

②教学实践组织和实施须按《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培养环节实施细则》(华南工研〔2020〕17号)执行。

③专业实践组织和实施须按《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执行。

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应有相关行(企)业专家参与。

三、时间安排

6月20日前,各院(系)(类别专家委员会)修订培养方案。

6月25日前,院(系)教务员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培养方案(并提交纸质版),如有新开课程的连同新开课程教学大纲(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

7月上旬,研究生院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查。

四、联系方式

(一)五山校区

1.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联系人:郑枫(五山校区笃行楼217室)

联系电话:020-22236969    电子邮箱:zhengf@scut.edu.cn

2.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联系人:张莉莉(五山校区笃行楼202室)

联系电话:020-87110152   电子邮箱:yjzll@scut.edu.cn

(二)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薛峰(大学城校区B1-411A室)

联系电话:020-39380095     电子邮箱:xuefeng@scut.edu.cn

 (三)广州国际校区

联系人:刘羽莹(广州国际校区C2-a403室)

联系电话:020-81181635  电子邮箱:lyy29@scut.edu.cn

 

研究生院     

2022月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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