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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5:00—17:3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范填写完整、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

(二)简历筛选

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按照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个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4.按照公告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的相关材料。

(五)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心理测试

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聘用重要依据。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八)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的顺序为: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

(九)体检和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经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报考人员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视情况进行递补。

(十)聘用和上岗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按学段分学科统一进行选岗分配、安排上岗。

六、政策和待遇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聘用后,经考核后择优纳入新区编制管理,按照雄安新区有关标准确定薪酬待遇;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纳入新区编制管理。

七、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网站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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