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1.严格控制分专业计划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计划。一轮复试后,如确需调整计划,各培养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学校批准,但学术型、临床(口腔)专业学位和其它专业学位三类的招生计划不得互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使用,不得挪用。参加一轮差额复试的考生,因名额所限合格但未被录取者,如经批准增加计划,可直接补录并公示。如无差额未录取的合格考生,新的缺额进入下一轮调剂考生复试。
2.二轮调剂复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进行二次分配。严格控制收回未完成计划的二次分配,剩余计划二次分配优先考虑一志愿生源较好的培养单位,其次考虑调剂生源较好的培养单位。申请追加计划要求及流程在二轮复试后另行通知。二次分配计划的专业,如有已参加之前轮次复试合格未录取的考生,应按照录取原则补录,如无差额未录取的合格考生,可再次公开调剂,组织复试后补录。
3.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严禁无计划先复试或调剂复试再申请追加计划。
4.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各培养单位,将相应缩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二)生源调剂原则及要求
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校外调剂考生)。具体要求见《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调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