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精神,为适应广西对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今年招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学员。现将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广西医药院校、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等医学教育及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干部和从事医药、医疗保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健康保险等行业、部门相关专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品德优良,愿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和医学事业发展服务。
(二)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四)近五年在本专业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或通讯作者(排名最后)发表一篇论著。
三、招生专业
(一)生物学专业
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理学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学门类的所有学科专业;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专业。
(二)基础医学专业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含寄生虫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免疫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医学门类的所有学科专业。
(三)临床医学专业
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神经病学、妇产科学、眼科学、麻醉学、老年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报名要求: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申请人本科为医学门类的所有学科专业,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论著;其他专业申请人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近五年主持过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刊物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论著。
(四)护理学专业
护理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护理学、助产学等护理学类专业。
(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六)药学专业
药物化学、药理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药学类专业。
(七)公共管理学专业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专业报名要求:申请人本科为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或教育学专业。社会保障学专业申请人本科专业不限。
注:医学门类下学科专业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殊医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等)、护理学等
四、学制及学费
(一)学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二)学费
学费为每生12000元/每年,按3年缴纳,超出3年不再收费。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除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外)和选修课课程考试,在7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在8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五、培养方式与课程设置
(一)培养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两阶段培养方式。入学后第一年和第二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学校课程并通过全国同等学力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经本人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二)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政治、外语)、专业学位课(科研方法课、实践课/实验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具体课程设置详见各专业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学习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
六、学位授予要求
(一)完成学校学位课程考核、专业外语和专业理论考核,每门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未开设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须参加区内学科综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
(三)满足同专业同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文章发表”或“发明专利和技术应用研究成果”或“科研奖项”中的任一项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桂医大研〔2021〕6号)第七条。
(四)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必须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对其学位授予进行审议,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学术型硕士学位,仅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学历证书。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七、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仅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网络提交申请材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4日—8月13日。
(二)网上报名方法
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网址:http://yjs.gxmu.edu.cn),在右下方“报名入口”板块点击“在职硕士研究生报名”栏目,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专业”时,请按本简章中的“招生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
八、申请材料网络提交
(一)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时间
2023年7月24日9:00—8月13日24:00(过期不再受理)。已完成“网上报名”环节的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未完成“网上报名”环节的学员须先完成“网上报名”后,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3日24:00。
(二)申请材料网络提交要求
符合相应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员,须按照以下要求准备各项证件材料清晰有效的扫描件,并按以下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姓名”,如“临床医学+内科学+学术学位+张三”),文档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相关佐证材料:
(1)承担的课题证明(仅限报名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神经病学、妇产科学、眼科学、麻醉学、老年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的学员提供):需提供课题批准公示的文件或课题立项合同书的封面、课题负责人签字页、加盖公章页的原件。
(2)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
5.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模板见附件1)。
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申请学员本人手写签名及按指印,模板见附件2)。
7.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三)申请材料网络提交方法
进入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在右下方“报名入口”板块点击“在职硕士研究生报名”栏目,在“审核材料上传”模块(网址:http://210.36.48.21/infor/yjsbbl.aspx)中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及“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后按相关提示上传PDF文档(不接受现场提交)。
九、申请材料审核及反馈
(一)材料审核及反馈
8月14日—8月31日为材料审核及反馈时间。我校将结合申请学员的网上报名信息,对学员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
(二)符合条件学员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拟定于9月4日。我校届时将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公示符合报名资格的学员名单,请各位申请学员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按要求到校进行信息确认。
十、录取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事项
(一)申请学员须承诺本次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本人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我校将按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处理。
(二)若提交材料有误或缺失,我校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将联系学员补充和完善相关材料,请学员确保留存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若学员在指定时间内未能将相关材料补充完整,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三)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网络提交”的学员,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四)如因申请学员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导致无法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等情形,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五)我校原则上不向学员提供宿舍。
(六)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留4栋409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356491。
附件:1.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模板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广西医科大学
2023年 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