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持学历证明、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和身份确认。具体内容见正文。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办流程:
(一)申报:
高校毕业生持学历证明、身份证、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属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和身份确认后,填写《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申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每月将灵活就业人员情况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当期享受人员信息录入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出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证明》(以下简称“补贴证明”)。
高校毕业生按指定时间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补贴证明并到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办理缴费。
(二)缴费:
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按照补贴证明的内容办理缴费,对征收的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实行按年预缴,并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次月起享受,个人中断缴费的,可以在季度内补缴,跨季补缴的不给予补贴。
(三)拨付: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每月将人员新增、减少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于每月20日前将审核材料上报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每月与社会保险分中心对人员缴费情况进行核对,于下季度初5日前将享受补贴情况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复核后按季度将补贴资金拨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