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考试院(招办),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高职扩招任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和河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冀教职成〔2021〕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保”、促“六稳”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职院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紧密结合起来。要在科学测算生源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高职院校的师资、经费、场地等办学条件,分类制定招生计划;要广泛宣传动员,科学制定考试招生办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