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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174号)精神,现组织我校2021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二、项目类型

2021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各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3年。

一般项目由各本科教学单位自主申报,我校组织评审,报市教委审核备案后认定。

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申报,每校原则上限报一项。鼓励跨校联合改革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建设方向委托,同时根据各校重点项目申报实际情况,在重点项目中进行遴选确定。

三、申报限额

我校共有重点项目名额一项,一般项目名额三项。

各学院申报限额不超过两项,均以一般项目申报,由学校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上报。

已有北京市“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未结项的,不再申报。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

1.《2021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7份,正反打印;

2.以学院为单位上报《2021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报送教务处218室,电子版发至jwczlk@bfsu.edu.cn,邮件命名为“XX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

四、项目管理

2021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经学校申报及相应评审后由市教委统一公布。市教委将给予立项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项目经过相应建设周期并通过验收程序后,市教委将公布验收结果,同时发放结题验收证书。

建设项目均需在平台直接填报并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报告及结题报告。一般项目由我校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和重大项目由市教委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和重大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还应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三份。

建设项目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的,由学校在平台提交申请,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调整变更。

各高校要加强对项目的统筹及监督,原则上要给予立项项目配套建设经费支持,把握好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目标。

在做好市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基础上,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内本科教学改革支持体系,积极开展系统性、前瞻性、持续性研究及探索,加快构建体现北京高等教育优势与特色的一流人才培养体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郝老师

联系电话:6342、8853

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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