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发展改革局(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科协,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部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课程、创新人才培养和家校社协同育人三大体系为目标,统筹推进科学课程教学提质、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创新人才选育、“十百千万”协同育人、城乡科学教育区域推进五大工程,实施实验教学“强基”、工程启蒙教育、“英才计划”扩面等系列行动,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校内校外共融共建的中小学科学教育新格局。通过3至5年努力,培育一批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和实验基地,涌现一批“小科学家”“小工程师”,打造一批有辨识度的科学教育特色品牌,全省中小学生的科学素养整体提升,全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基本形成,科学教育在实施科教强省战略、培养创新人才中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知行合一,激发兴趣。加强学科实践、提倡探索创新,引导中小学生主动参与科学研究,鼓励中小学生在“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充分激发中小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探求欲,点亮中小学生科技报国理想。
坚持实践导向,融通培养。以“大科学教育”视角,注重学段纵向衔接、学科横向贯通、课内课后双向发力,培育一批有科学研究潜质、有创新思辨思维的青少年群体。
坚持内外联动,统筹资源。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加强中小学校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科技企业园区等校外资源的联动,开拓中小学生的科学视野,挖掘科学潜力,提升科学实践能力。
坚持协同育人,区域推进。建立健全家校政社协同的科学教育机制,拓宽社会渠道,缩小城乡差距,创新平台建设,畅通服务育人的“生态链”。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科学课程教学提质工程
1.推进科学课程体系化。坚持综合科学课程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与高中相关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国家课程标准相匹配,整体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发展的“1+N”科学教育课程体系,“1”指面向中小学生的国家必修课程,“N”指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含拓展性课程)、社团活动、课后服务和课外实践等,强化学段有机衔接,大力培养中小学生科学核心素养。挖掘具有浙江特色的科技资源,探索编制人工智能、工程启蒙等地方课程标准,引导和鼓励